这5类工资薪金支出,一律不准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09 01:4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王总,这可不行! 她没在公司任职、没提 供服务,属于"与收入无关的人员工资",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这部分不能税前扣除。 & 政策依据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 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明确,"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 " 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 PART Z 应由个人员担的税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 ● 情形 企业替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缴纳 的社会保险费(如员工个人部分的养老、医疗、住 房公积金),以 "报销" 等形式计入工资薪金支 සී 我这应发 2 万,扣完只剩 1 万多,公司能 把这些税费给我 "报销" 了不? 这也不行! 个税、社保个人部分是您自 己该承担的,按国税函〔2009〕3 号,这些 支出不能算企业的扣除项。 & 政策依据 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 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规定,工资薪金支出应为企业实际发放给 员工的、合理的劳动报酬;应由个人承担的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