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众保险笪莹、王聪:新《公司法》背景下保险公司董事履职评价机制研究 |保险家论道专栏
清华金融评论·2026-02-10 09:03

TSINGHUA Financial Review 清华金刚评论 TSINGHUA Financial Review 布 众保险董事会秘书 F = R "十五五"开局保险专栏 80 ■ ▼ I ITT FLA 7 7 文/ 瑞众保险董事会秘书 笪莹、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治理处 王聪 新《公司法》对董事履职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对构建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更为保险公司董事履职水平提升提供了 新的方向。在新《公司法》背景下,通过对保险公司董事履职评价机制进行研究,本文分析新《公司法》实施后保险公司董事履职 评价面临的问题并对董事履职评价机制提出优化设计建议,为进一步提升董事履职能力提供有益借鉴参考,并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 企业制度,提升保险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保险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制度的发展历程,是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缩影,历经从原则性规范到系统化机制的演进,形成了与保险 行业特性深度适配的制度体系。 (⼀)探索萌芽阶段(2010年前 ): 义务框架初步确⽴ 这一时期尚未形成专门的履职评价制度,主要依托基础性法律构建董事义务框架。2005 年修订的《公司法》首次明确董事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