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保代三律师三会计师被监管警示、发行人被公开谴责!
文/梧桐晓编 2月1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关于对保荐代表人高骜旻、马睿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关于对签字律师莫彪、邓争艳、黎雪琪予 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关于对签字会计师闫磊、曾春卫、冯俭专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湖南麒麟信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科创板IPO。该IPO项目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高骜旻、 马睿为保荐代表人;法律服务机构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为莫彪、邓争艳、黎雪琪、审计机 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闫磊、曾春卫、冯俭专。 | 关于对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 2026-02-11 | | --- | --- | | 关于对签字律师莫彪、邓争艳、黎雪琪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2026-02-11 | | 关于对签字会计师闫磊、曾春卫、冯俭专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2026-02-11 | | 关于对保荐代表人高整昱、马睿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2026-02-11 | 一、 发行人、中介机构违规情况 根据申报文件,A1 单位是麒麟信安报告期内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