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易错”笔记|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这些易错点请注意!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15 02:02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局公告2021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x 易籍点号 无需备案。企业享受一次性税前 扣除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 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主要 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企业在2025年11月底新购一套 单价不超过500万的机器,在12月投 入使用,可以在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中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 扣除。 一 運解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 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因此该机 器于2025年12月投入使用,次月是 2026年1月,应在2026年度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优 讀。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 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x 易错点目 企业享受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 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需要提前向税 务局备案。 v, 正解 ● 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 (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 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 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