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 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19 02:31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居民企业总、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需分别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将 总机构、分支机构信息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总机构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进入相应功能页面。 2.总机构进入【汇总纳税报告】页面,点击【新增】,进入填报页面,需要填报的内容包括: 跨地区转移类型 、有效期起、有效期止、下一级机构 信息中跨地区转移类型、下一级机构信息中主管税务机关信息(根据行政区划自动带出)、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若总机构有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展 开栏目填报)。上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总机构备案申请成功。 3.分支机构以企业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点击【新增】,进 入填报页面,需要填报的内容包括:有效期起、有效期止。"上一级机构信息"系统自动带出,全部以上级机构备案的为准。上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 【提交】,分支机构备案申请提交成功,可按提示通过【办税进度及结果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