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速递·增值税法②丨征税范围及计税方式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21 01:5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似 的 纳 税 人 , 应 当 依 照 本 法 规 定 缴 纳 增 值 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 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 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 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 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 倍功 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 力、气体等。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 服务 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 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 务、文化体育服务、鉴证咨 询服务等生产生活服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 完形资产 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 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 术、商标、著作权、商誉、 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 资产。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 不动产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 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 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 (0) 国 务 院 财 政 、 税 务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货 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 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站 发布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一章 第八条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 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