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3-05 08:2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戳蓝色字关注蓝色柳林财税室 根据《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 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43号),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于3月31日前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 信息采集表》。 为帮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按期按时填报,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注意啦! 专项报告 3月31日截止 1 谁要报?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 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 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 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业务完成时间以签署相关报告、意见 或其他结论性文件时间为准)。 2 怎么报? Step 01 通过"企业业务"方式登录全国统一规范 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涉税 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