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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2:4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和药业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 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同和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090 号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财 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01 ...
同和药业: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4 12:44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 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截至 2023 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 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 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 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3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 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 年度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 民币-19,035,744.29元(损失以"-"号填列),详细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 --- | | | | 1/ 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
同和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2:44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 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0.4元现金红利(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 ...
同和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4 12:4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董事会的责任 同和药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 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同和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2:44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693 名。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 简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由我国 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 ...
同和药业: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4 12:4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 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 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数 据报告如下: 一、 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以信 会师报字[2024]第 ZA11090 号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 单位:万元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 营业总收入 | 72,213.87 | 71,990.84 | 0.31% | | 营业利润 | 11,223.23 | 10,633.24 | 5.55% | | 利润总额 | 11,250.03 | 10,614.97 | 5.98% | | 净利润 | 10,598.33 ...
同和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4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利益,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行为,提高财务审计质量,依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聘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 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 ...
同和药业: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4 12:4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 年报审计机构。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立信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三、总体评价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93 人 2022 年度收入总额 经审计):461,400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经审计):340,80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经审计):151,600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同和药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4 12:44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和药业") 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首次授予部分、暂 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根据《江西 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前述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 售的合计1,608,795股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
同和药业: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4 12: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 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 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 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其他议案、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