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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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002675)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 ...
东诚药业(00267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了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 术语 (一)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应 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 观、公正的经济监督和评价、咨询活动,旨在为公司增加价值并改善其运营。 (二)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
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 责。 二、人员组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研究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 ...
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烟 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委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 ...
东诚药业(002675) -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 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 然人的含义见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 (含委托贷款)给其使用,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 商业承兑汇票,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 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 非经营性占用行为。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防止资金占用原则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1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
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 ...
东诚药业(00267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 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
东诚药业(0026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第六 ...
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
东诚药业(002675)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08-28 14: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1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