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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 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发 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以整体变更发起 设立。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44973016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850,114 股,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Keli Sensing Technology (Ningbo)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应当严格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 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柯力 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 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累积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第八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 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 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 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文 件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表 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该股东 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可以用所 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 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三章 审批及决策权限 1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理财活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委托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公 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需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 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提高本公司的决策力、执行力和风险防范控制力,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 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 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 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重大信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 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 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新设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固有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 ...
柯力传感(603662) - 柯力传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 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相关职责。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 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