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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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滨
2024-04-28 08:14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武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武滨,1960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高级咨询师、执业药师。 2012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2018 年 7 月至今先 后担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医药物资协会高级顾问。曾 任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老百姓大药房 ...
维康药业:天健审〔2024〕4636号维康药业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8 08:14
目 录 一、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第 3—7 页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维康药业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维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0〕20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维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4636 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我 ...
维康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江峰
2024-04-28 08:14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江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江峰,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浙江天顾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浙江佳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浙江汇 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现担任浙江汇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浙 江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 ...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4-22 11:2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4096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3746327000 名 称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4年4月18日 【打印】 【关闭窗口】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2018年至2023年9月,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导致相关 年度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你公司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时点早于客户签收时 间,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2021年公司中药材贸易业务未按照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 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三、2017年至2023 ...
关于对刘忠良、卢卫芳、孔晓霞、朱婷、王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4-22 11:21
| 索 | 引 | 号 | bm56000001/2024-00004098 | 分 | 类 | | | --- |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 | 1713746512000 | | 名 | | 称 | 关于对刘忠良、卢卫芳、孔晓霞、朱婷、王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 | 文 | | 号 | 题 | 主 | 词 | | 关于对刘忠良、卢卫芳、孔晓霞、朱婷、王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刘忠良、卢卫芳、孔晓霞、朱婷、王静: 维康药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号)第十一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15号)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忠良、时任总经理卢卫芳、总经理孔晓霞、董事会秘书朱 婷、财务总监王静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 ...
维康药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3-11-08 09:31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 买卖本公司股票;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有 ...
维康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11-06 08:18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刘忠姣的 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数量 (股)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起始日 解除 日期 质权人 刘忠姣 否 9,872,000 99.9997% 6.8181% 2022/10/19 2023 年 11 月 3 日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 合计 9,872,000 99.9997% 6.8181% 2023年11月6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 | | | | 已质押股份 | | 未质押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维康药业:关于收到黄甲软肝颗粒Ⅱ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2 12:54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黄甲软肝颗粒Ⅱ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以安慰剂为 平行对照评价黄甲软肝颗粒治疗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肝郁脾虚兼瘀血 阻络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加载、随机、双盲、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1、药品名称:黄甲软肝颗粒 2、注册分类:中药 1.1 类 3、剂型:颗粒剂 4、适应症: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肝郁脾虚兼瘀血阻络证) 5、临床试验分期:Ⅱ期临床试验 三、后续流程 公司目前正积极筹备本品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同类药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在 CDE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上登记肝纤维化 的中成药有 4 个:雪蟾软坚柔肝片、郎庆阿塔颗粒、复方鳖甲软肝片、百令疏肝 胶囊。 五、风险提示 黄甲软肝颗粒治疗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肝郁脾虚兼瘀血阻络 ...
维康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9 07:38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7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 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叶萍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
维康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9 07:34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忠良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