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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24 10:1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 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 ...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24 10:1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公司上市前后审计服务年限应 当合并计算。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或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的,上市后连 续执行审计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2 / 5 (五)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承接或执 行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情形; (六)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 机构的行政处罚; (七)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满 5 年的,之后连续 5 年不得参与本公司的审计业务。 第七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可根据审计事项的具体要求,提出应聘的会 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 (二) 参加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计业务应聘 书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三) 对参加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 公司应当对每个有效的 ...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07-24 10:1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 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 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 (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 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 ...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4 10:1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 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 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 独立、客观的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经营目标的行 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当遵循依法、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在董事 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和 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 ...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7-24 10:1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 10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 人; (三)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直 ...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24 10:1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四章 董事的当选原则 2 / 3 第十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 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第十一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 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 拥有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董事候选人。 第十二条 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第十三条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 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 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有效, 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投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 / 3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文件,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 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 ...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4 10:1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部 任职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董 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3以上(至少三名)的独立董事。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经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 事。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 1 / 13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 ...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24 10:1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 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 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 则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对外投资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进 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及项目退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 新设立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股权或权益性投资; (二) 以新增或购买存量权益的方式取得或增加被投资企业权益; (三) 项目合作方式的投资; (四) 股票、基金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五)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六) ...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24 10:16
二○二五年【七】月 1 / 65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3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0 | | 第八章 | 党组织机构 57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58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9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64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其前身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深圳 瑞华泰薄膜科技有限公 ...
瑞华泰(688323)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2025-07-24 10:1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 8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以保护公司、 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本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 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