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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3 08:28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 于 2024 年 05 月 21 日(星期二)10:00-12: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举办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21 日(星期二)10: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4 年 05 月 21 日 ( 星 期 二 ) 10:00-1 ...
北京利尔: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04-25 09:05
2、本次解除限售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18 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赵继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 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9%; 2)牛俊高、赵世杰、郝不景、汪正峰、张建超、谭兴无、李洪波、丰文祥、 寇志奇、何会敏、周磊、戴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每年 解除锁定的股份数为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6%;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11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7,386,04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4604%。 3)毛晓刚、王建勇、刘建岭、杜宛莹、韩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 十个月后,每年可转让其持有该部分股份的 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 总额为 10,125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0 ...
北京利尔: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3-11 08:33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08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继增先生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股东 | 是否为第 一大股东 | 本次解除质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解除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及一致行 | 押股份数量 | 持股份 | 总股本 | 起始日 | 期 | | 质权人 | | | | | 比例 | 比例 | | | | | | | 动人 | | | | | | | | | | | | | | | | | 中国 ...
北京利尔: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公告
2024-01-30 10:27
证券代码: 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4-00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四)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京利尔")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 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后因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制度相关规则的发布,股份认购协议中涉及的相关表述及生效条件需进行修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与赵继增先生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四)》。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为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2392)。甲方拟通过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新股。甲方本次发行的方案已经深圳 ...
北京利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12-27 08:20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贵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报送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3]1153 号)同意注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会 后事项的相关监管要求和规定,发行人自报送注册稿文件之日(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超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大信会计师事务 ...
北京利尔: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12-27 08:20
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通过贵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报送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3]1153 号)同意注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7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会后事项的相关监 管要求和规定,发行人自报送注册稿文件之日(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至本承诺 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超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 ...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12-27 08:1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通过贵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报送了《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3]1153 号)同意注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会后事项的相关 监管要求和规定,发行人自报送注册稿文件之日(2023 年 4 月 22 日)起至本 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如下承诺: "本次发行的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超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自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 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 ...
北京利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0 10:4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事 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北京利尔高温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北京利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0 10:4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 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 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 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每位独立董事拥有一 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也可以采用通 讯表决的方式。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 ...
北京利尔: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24 09:5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利尔"、"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存续期将于2024年5月2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股票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6 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利尔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利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 划的设立、变更等相关事宜。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3-057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