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
Search documents
ST香雪(30014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任职。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结构,完善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广州 ...
ST香雪(30014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香雪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 ...
ST香雪(3001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 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1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平 ...
ST香雪(300147) - 筹资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筹 资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银行、 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或者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 筹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围绕公司战略和主营业务需 要进行筹资,合理权衡、降低成本,适度负债、防范风险。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投融资部负责办 理;与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融资部分 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办理。 第五条 筹资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离。 第六条 财务部、证券事务部、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文件、合同、协议、契约等相关资料。实行分级管理 ...
ST香雪(3001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一)本制度所述"重要会议",包括: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1 2、公司 ...
ST香雪(30014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广州市香雪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或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或由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主体的公司。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派出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 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公司可通过向参股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以下简称"派出人员")行 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子 ...
ST香雪(30014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聘请 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
ST香雪(300147)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直接负责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证券事 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 息及信息披露的内 ...
ST香雪(30014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
ST香雪(300147)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1-28 13: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 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二)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 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 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