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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积余: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18 09:17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4-30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6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 ...
招商积余: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6-04 1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 条款进行进一步修订,增加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内容。具体修订 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 |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 | 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 | 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权: | | …… | …… | |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 用途事项; |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 ...
招商积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4 10:34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文艳红女士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任 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公司聘任文艳红女士为副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1 ...
招商积余: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2023-11-14 10:34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3-44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电子邮 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 11 人,分别 为聂黎明、刘晔、吕斌、陈海照、WONG CAR WHA(袁嘉骅)、赵肖、章松新、 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文艳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 ...
招商积余: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10:23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 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1 陈江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聘任陈江先生为总法律顾问、首席合 规官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 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 ...
招商积余: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6 10:23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3-42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 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 11 人,实际参加会议 11 人,分别 为聂黎明、刘晔、吕斌、陈海照、WONG CAR WHA(袁嘉骅)、赵肖、章松新、 陈英革、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 ...
招商积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10 11:05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 10 日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 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本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
招商积余: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10 11:02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0 月 10 日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 第一章 总 则 1 | | | --- | --- | |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 第三章 公司股份 2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4 | | | 第一节 股东 | 4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通知 | 10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提案 | 11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1 | | 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及决议 | 13 | | 第五章 党委 16 | | |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16 | | | 第一节 董事 | 16 | | 第二节 董事会 | 19 | | 第三节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2 | |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4 | | | 第八章 监事和监事会 25 | | | 第一节 监事 | 25 | | 第二节 ...
招商积余: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0 11:02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3-41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0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 15A1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 总数的 3.1734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 ...
招商积余: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10 11:0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3]第 283 号 致: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