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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乐德(301297.SZ):富乐华拟转让参股公司海古德410.07万股
智通财经网· 2025-12-09 12:18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Fulede (301297.SZ) announced the board's approval for the sale of part of its stake in a subsidiary, Wuxi Haigude New Technology Co., Ltd. [1] - Fulehua plans to transfer 4.1007 million shares of Haigude for a total price of 69.9989 million yuan, resulting in a post-sale ownership of 8.80% of Haigude's total share capital [1] - The reason for this asset sale is to optimize the company's asset allocation, activate assets, and improv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with an expected investment gain of approximately 180 million yuan from the equity disposal [1]
富乐德(30129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1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 ...
富乐德(3012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 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九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公司财务部为职能管理部门。子公司因业务需 要 ...
富乐德(30129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 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一)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 ...
富乐德(301297)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第二条 占用资金包括经营性占用资金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占用资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 行为的发生,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 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 ...
富乐德(30129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 作。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 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内部审计 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内部审计涵盖的业务环节进行调 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 ...
富乐德(30129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 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一)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 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解聘。 (三)总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聘连任。 (四)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 者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 合同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的资格 ...
富乐德(3012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 事会决策功能,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 促进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 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二名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 ...
富乐德(301297)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 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 (二)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与利息; (三)根据《重组报告书》约定的条件将所 ...
富乐德(30129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18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 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维护上市公司总体形象、保护投资者利 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系指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系指公司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 司与非公司制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或虽然未超过 50%,但派出董事占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 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