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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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6:1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票。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职责如下: 管理层级 职责 报要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应事前征询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意见,以确保买卖股票的时间和数量符合规范要求,并由证券法务部按照相 关规定报交易所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