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造假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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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鸿造假相关责任人遭严惩 全链条追责方能筑牢市场防线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10 14:08
高鸿股份的造假行为堪称恶劣,不仅持续时间长,造假金额也十分庞大。2015年至2023年间,该公司通 过参与、组织虚假贸易业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9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超7620万元。更值得注意的 是,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中,引用了2018年至2020年上述虚假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数 据,构成欺诈发行。 在重罚上市公司的同时,证监会也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江庆同步严惩。除高额罚款外,江庆还被采取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与付景林一致。监管层加大对配合造假第三方的打击力度,更通过"共同违法"的 定性,为类似案件的造假惩处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 对上市公司此类恶劣造假行为"开刀",监管部门的处罚不仅彰显了"零容忍"态度,更呈现出行政与刑事 叠加重罚的特点。 第一重为行政处罚,严格执行退市规则,对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行为绝不姑息。回顾去年7月至11 月的5个月间,由于投资者对高鸿股份的重整抱有预期,其股价从1.43元涨至4.19元,出现疯狂炒作。若 退市警报未能及时拉响,投资者便会心存幻想,高鸿股份也可能成为市场反复炒作的投机标的。因此, 对这类造假公司动真格,才能警醒投资者"投机行为风险巨大"。此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