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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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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动物为邻”不是简单“让路”
Xin Hua Ri Bao· 2025-08-18 15:48
一场寻常的交通事故,因为一头麋鹿的离世引发了广泛关注。8月1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生态环境保护民 事公益诉讼案。司机撞死了麋鹿,保险公司赔偿3万元——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由南京中院院长李后龙担任审判长,南京市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章润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出庭履职。 为何一头麋鹿如此牵动人心?作为珍稀的中国特有物种,麋鹿不是普通的野生动物。1986年,在国际友人帮助下,39头麋 鹿重返故土大丰,在黄海湿地繁衍壮大。如今种群已达8000多头,野归麋鹿数量也已达到3000多头。 论证发现,车辆时速超过70公里撞死麋鹿的概率大大增加,如果车子慢下来,就能给麋鹿留一条生路。合议庭当庭判决, 不仅明确赔偿款全用于麋鹿交通事故意外风险防范,更定下包括事故高发路段合理限速、设置警示标志等在内的一整套科学方 案。这样的设计里,带有"把动物当成邻居"的尊重,就如同提醒孩子"关门轻点、别吵邻居",人们也在学着对麋鹿说"别急,我 慢点"。 随着生态环境改善,人与野生动物"碰面"越来越频繁:鄱阳湖的白鹤啄了稻谷,南京的野猪闯入高校或写字楼……有人称 之为"甜蜜的烦恼",可其不仅让当事人困扰,严重时还会让人类和野生动物都付出惨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