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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5-078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5日以电话通知、微信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小明先生为主持人,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定向减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持股比例为35%的参股公司陕西步森服饰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步森")单项定向 减资4,900万元,减资后公司在陕西步森的出资额由7,000万元降至2,100万元,持股比例相应下降至约 13.9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
新《公司法》实务热点指引(72个问题)
梧桐树下V· 2024-12-27 10:00
01 "公司登记与设立"的案例研究与实务建议 案例研究:由设立后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形 诉讼请求: A公司主张B公司支付未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事实与裁判思路: 1. 案涉合同订立时B公司尚未成立,营业执照尚未办好,未开立公司账户,微信聊天指向A公司要求李某 向A公司付款,李某也实际向A公司陆续付款,B公司成立后李某为法定代表人,且结合下单人员、送货地 点、收货人员等证据,B公司认可其成立前李某的付款行为是为B公司经营活动所为,至于李某称是高某指 示其向A公司付款属于另一法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2.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 予支持。 3. 判决支持诉请。 实务建议 作为发起人股东: 充分利用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对公司设立过程中各方负责的事项、范围、内部追责安排做明确约定, 并对应承担法律后果。 作为公司: 1. 对设立过程中股东应履行的职责范围与股东自身行为作明确区分; 2. 对于因第三人向公司追责的情形,通过设置决策程序、内部追责机制化解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作为交易相对方: 交易前注意区分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关注公司设立是否存在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