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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主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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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公司自主清算的重点问题及应对建议
梧桐树下V· 2025-01-10 08:45
公司自主清算组的成立程序和主要职责 01 成立程序 公司自主清算中,清算组成员分为 法定清算人 和 议定清算人 : 根据《公司法》第234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 职权 : 6. 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定清算人:公司所有董事 议定清算人:公司章程另行作出规定或股东会另选的其他人 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通知、公告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 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对于公司自主清算工作的实务建议 公司股东视角 1、如准备解散注销公司,在公司资产能足够清偿债务情况下,建议 严格按照自主清算程序进行清算 ,并按 一般注销程序办理公司注销,避免瑕疵清算或未清算而导致的股东责任。 2、如自主清算过程中发现 公司明显资不抵债,则转破产程序,依法破产清算 ,届时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的 债务责任即可免除。 主要职责 3、自主清算程序下的 资产处置时间选择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安排资产处置时间,甚至可以在资产 全部处置变现后直接在清算程序中进行债务清偿及剩余资产分配。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