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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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主体受益所有人,实例来了!
Qi Cha Cha· 2025-07-16 06:00
背 景 (原标题:备案主体受益所有人,实例来了!) · 两家企业法人股东中,穿透其中一公司(下图中的"C公司"),可识别李四间接持有38%股权。 就股权而言,显而易见的是,该公司共有两名持股25%以上的个人,其中李四间接持股38%,另一名自 然人丙直接持股27%。 此外,就公司的主要人员而言,张三是该公司公示的主要人员中、担任董事长一职的自然人。 如何引导备案主体准确理解并备案受益所有人? 近日收到用户反馈,在其公司备案受益所有人时,由于公司章程载明了拥有重大管理决策事宜的人 (如"张三")。因而用户认定张三是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并将张三予以了备案。且用户提供的受益所有 人备案信息显示,张三的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栏显示其持有公司40%股权。 用户诉求是,更改受益所有人识别结果中、公示股东穿透后持有40%股权的个人(如"李四"),而 将"张三"判定为受益所有人。 那么,公示股东穿透后持有40%股权的人究竟是张三、李四,还是其他人?用户是如何理解受益所有人 的,怎样引导其正确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成为解决诉求的关键。 谁是持股25%以上的个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如"A公司")股东栏显示,共有四名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