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民营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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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积极引入民营战略投资者
Guo Ji Jin Rong Bao· 2025-06-23 08:18
近日,上海市国资委联合上海市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地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 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民营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笔 者对此颇为赞同。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虽具规范性优势,但长期存在决策链条冗长、市场化反应相对滞后、内部人控制 与潜在行政干预等短板,制约了效率发挥。民营战略投资者往往具有敏锐的市场嗅觉、高效的决策机制 和强烈的价值创造意愿,其以积极股东身份进入,有助于打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固有的治理惯性,对内 部人控制、一股独大等弊端予以有效制约,推动决策过程更加市场化、专业化,提升公司战略的前瞻性 与执行力。 四是推动文化融合。成功的混改不仅是资本的联姻,更是治理哲学与商业理念的深度认同。要在国 有控股方的合规严谨与民营股东的市场效率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公司内部营造尊重专业判断、强调 价值创造、维护规则底线的治理文化,确保双方在运作层面相互理解与适配。 总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民营资本作为战略伙伴,是一项具有深刻意义、极具价值的实践探 索。有关各方应大力推动将民营战略投资者的活力有机嵌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体系,锻造出更为 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