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孵化项目跟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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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 投资孵化项目跟投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1 16:3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孵化项目跟投制度》 (以下简称"投资孵化项目跟投制度"或者"跟 投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孵化项目跟投制度是指符合跟投制度要求的核心人员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持有及退出公司创新业务子公司股权或者权益的相 关安排。 第三条 公司推行投资孵化项目跟投制度,旨在以共同投资和权益连结为 纽带,激发公司核心人员的创新、创业精神,降低和管控公司创新孵化项目 的投资风险,强化公司团队的执行力和战斗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股 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第四条 公司创新业务是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投资周期较长、业务 发展前景不明朗、具有一定风险和不确定性、公司尚未开发、未占有较大市 场份额或未拥有成熟产品与服务的业务。除此之外,以下业务也可作为创新 业务: 第五条 公司核心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第六条 公司根据创新业务相关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与跟投员工 持股平台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孵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