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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奇峰三名前董事高管因欺诈收购被判赔偿合共5.95亿港元
智通财经网· 2026-01-21 12:04
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21日,香港证监会公告,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奇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奇峰)三名 前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的命令,要求三人就策划或参与欺诈计划以诈骗公司,向奇峰支付合共5.95亿港 元作为赔偿。 法庭亦对杨作出为期15年的取消资格令,对武及陈则为期12年。除上述三人外,奇峰十名前董事亦于较 早前被取消董事资格,为期两年半至十年不等。 香港证监会针对杨提出的诉讼,主要围绕导致奇峰蒙受重大损失的企业收购。法庭裁定,杨以幕后董事 身分行事,并隐瞒其于奇峰在2009年一项收购项目中的个人权益,涉事的目标公司声称持有森林资产, 但事实上该等森林资产并不存在(2009年收购项目)。结果,因杨以欺诈手段促使交易的进行,令奇峰蒙 受了3.47亿港元的损失。 法庭亦裁定,杨是另一宗于2014年进行的欺诈收购(2014年收购项目)的主谋,奇峰在该项目中收购了一 家据称拥有一项价值被严重高估的工程技术公司。有关收购导致奇峰被挪用资金2.48亿港元。 法庭进一步裁定,武在2014年收购项目中扮演积极角色,而陈亦有参与其中,二人因此违反了他们对奇 峰的受信责任。 因此,法庭责令杨就2009年收购项目向奇峰赔偿3.47亿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