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建筑业企业发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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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民营建筑业企业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参与度
Qi Lu Wan Bao· 2025-07-18 21:16
记者王皇济南报道 7月18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现场了解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部 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出7大方面21项具体措施,真金白 银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发展。 加强对民营企业参与 "两重""两新"支持力度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列入招投标和签约内容 《意见》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明确不得强制民营建筑业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 支付方式。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将过程结算列入招投标和合约签订内容,工程竣工后对已确认的过程 结算文件不再重复审核。加快竣工结算进度,建设单位要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完成竣工结算 文件的审核,并足额拨付工程款,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的理由。同时,持续清理拖欠企业账 款,完善防范化解政府和国有企业等拖欠民营建筑业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将政府违约失信情况纳入政务 诚信评价指标体系。 《意见》提出加大对民营建筑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聚焦民营建筑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 提供更精准金融服务,并在授信、信贷管理、风控管理、服务收费等方面平等对待民营建筑业企业。同 时,推广"信易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