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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产业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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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茶季,茶叶产业税费优惠政策来袭—销售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5 01:0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这里所指的茶叶是指 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 (即茶青) 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 初制的茶 其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 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題要注意 掺兑各种药物 精制茶 边销茶 茶饮料 的茶 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不能享受免征增值 的优惠。 o* 具体内容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 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 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 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 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 号〕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茶叶免征增 2 值税。 * 貝伽内容 农业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员生 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 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 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