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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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 博通集成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8 16:23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1-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 含在内。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应当及时披露: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 修订版) 第一条 为确保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投资和交易决策的作出合法、合理、科学、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规则》) 律、法规、规章和《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