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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股东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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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科技: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4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防止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建立起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 制占用公司资金。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