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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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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部门联合印发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实施细则
Shan Xi Ri Bao· 2026-01-07 00:38
1月5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 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细则》指出,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包括普通 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在陕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陕西省全 日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 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要在高考报名前到学籍学校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领取《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报名申请表》,在 各地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前往本人学籍主管部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登记地县(区)公安部 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省教育厅工作人员介绍,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伪造学籍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将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记者:郭妍) 同时,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