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rror Liability Inves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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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3 12:4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明 确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给公 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各子公司、 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制作、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 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