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te Equity Comp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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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合规再升级,上海、浙江、广东等多地下发通知自查自纠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 2025-05-14 08:45
第一是公司基本情况,包括是否有固定场所作为办公场地,是否存在与第三方共用办公场所的情况;专 职员工是否不少于5人;公司实控人、法定代表人、高管变更(如有)是否及时在中基协完成备案;是 否从事冲突、无关业务等。 第二是基金运行情况,包括宣传推介、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确认、适当性评估、投资运作、材料保存 等相关的一系列要求。而在投资运作方面又针对股权创投类基金、证券类基金(主观策略类)、证券类 基金(量化策略类)提出不同的自评自纠要求。 第三是未备案合伙企业展业情况,包括未备案合伙企业设立的目的;未备案合伙企业是否实际经营展 业;是否存在非专业化经营或冲突、无关业务;是否存在资金募集、对外投资、收取费用等情况;未备 案合伙企业后续处置计划安排等。 多地掀起自查风暴 与此同时,广东省也下发了《关于开展辖区私募机构规范发展活动的通知》,要求辖区内(不含深圳 市)私募机构5月31日之前完成自查。重点内容包括:私募机构在宣传推介、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业 务环节是否合规,登记备案、信息报送、信息披露等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内部管理和风险控 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基金产品逾期、未备案有限合伙企业、异地经营、开展程序化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