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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遏制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恶意诉讼
Di Yi Cai Jing· 2025-11-27 08:25
此次修正围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释放创新活力、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增强企业获得感、促进稳预期 强信心等方面修改补充相关内容。 其中,国际化作为上海营商环境建设的鲜明特色和优势,本次修改明确"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进 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扩大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开放;按照国家部署,在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扩大对外开放"。 为了落实新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新版《条 例》新增多项条款。比如,明确大型企业等经营主体不得滥用优势地位,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 的交易条件、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同时,明确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 明确遏制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依法保护企业上市融资等正常经营活动;打击商标恶意抢注、恶意囤积等 违法行为。明确对实施恶意注销的经营主体,按照规定不予办理相关注销登记。 明确打击商标恶意抢注、恶意囤积等违法行为 在全国率先坚持对营商环境领域立法进行常态化修订,是上海持续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的特色举措。 11月26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