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丝床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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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姆会员店购买的床笠抽检不合格
Mei Ri Shang Bao· 2026-01-20 22:15
本案中,商家贩卖的天丝床笠经市场监管部门抽查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即产品质量不合格。消费者诸 女士有权要求商家退货。商家应当对自己贩卖的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避免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因 此,商家对贩卖的商品应当有明确认识,将不合格的天丝床笠贩卖给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惩罚 性赔偿,即赔偿其商品价款的三倍,若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 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 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 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购买的天丝床笠 公示抽检结果为不合格 2024年8月4日,消费者诸女士在萧山山姆会员店进行购物,其中包括一件天丝床笠。购物后,诸女士通 过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了解到,2024年12月2日,杭州山姆会员商店有限公司贩卖的某牌天丝床笠 经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查,其中"甲醛含量"项目不符合A类纺织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因此受到 行政处罚。诸女士便联系商家,希望能退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