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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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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告称,拟于6月25日招标发行1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本期债券分为10年期和30年期两个品种,两个品种发行规模均为50亿元。
news flash· 2025-06-24 13:28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告称,拟于6月25日招标发行1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本期债券分为10年期和30年期 两个品种,两个品种发行规模均为50亿元。 ...
2025年第五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办法
铁道部:指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本期债券:指发行总规模为100亿元的"2025年第五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25年第五期中国铁路建设 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指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限内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开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申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的总称。 牵头主承销商:指中信证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一、 释义 在本发行办法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或公司: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总公司:指原中国铁路总公司。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全体成员按照承销协议的约定对发行人承担本期债券的余额包销责任。 中央结算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系统:指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 招标: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招标利率区间; ...
2025年第四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办法
重要提示 1.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支持债券。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64号),对企业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本期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财建〔2019〕315号),明确中国 铁路总公司改制更名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给予的支持政策和优惠政策继 续适用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铁路建设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4〕1740号),本次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发行规模3,000亿元,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 为24个月。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0亿元。 1.本期债券分为10年期和30年期两个品种,其中10年期品种的发行规模为50亿元,30年期品种的发行规 模为50亿元,发行规模共100亿元。本期债券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