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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 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 事王祖温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张国峰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经推选,公司独立董事 宋天革先生为本次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2024 年 4 月 24 日 1 我们对公司预计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交易事项属 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张国峰、王祖温、宋天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0:28
公司代码:600190/900952 公司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0:28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12511 号),强调事项段如下:如财务 报表附注十八、7 所述,锦州港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3106 号),因以前年度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止 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结案,立案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尚存在不确 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州港")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 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 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向股 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 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 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办事机构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5至11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设 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26 10:28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24-01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082,401.8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1,837,116.8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 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337,793,979.53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股本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 经营及以后年度分配。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02,291,500 股, 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共 40,045,830 元(含税), ...
锦州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1053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 第 1 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10532号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2023 年度财务报表 ...
锦州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天革)
2024-04-26 10:28
本人 宋天革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提名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锦州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 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 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 人 ...
锦州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1251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7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16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 ...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旨在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 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 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 ...
锦州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0:2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1-2 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26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出 具 带 强 调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 0011011266 号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大华 审字[2024] 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