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tera(00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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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Zhi Sheng· 2025-11-26 14:10
Group 1 - The company announced the composition of its sixth board of directors, which will consist of 9 members, including 5 non-independent directors, 1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and 3 independent directors [1]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nomination committee has proposed candidates for the non-independent and independent director positions, which will be submitted for election at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1] - The voting for the board members will utilize a cumulative voting system [1]
海能达(0025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施 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委员由董事长 ...
海能达(00258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 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 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
海能达(0025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 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第4.3.3条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
海能达(00258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 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 1 页 共 9 页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 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的规定;符合政府监管 部门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同时必须谨慎注意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本 制度所 ...
海能达(0025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能达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 ...
海能达(0025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特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
海能达(00258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由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 出现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 ...
海能达(00258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 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 ...
海能达(00258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2:47
第一条 为规范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 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 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