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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12:32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控 制下属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 控制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控制下属公司。公司所控制下属公司的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 交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 ...
大叶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12: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宁波大叶 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 年 4 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及公允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移转行为。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 ...
大叶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2:32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解聘或改聘等情形,下同)执行会计报表 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含 审计事务所,下同)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 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 ...
大叶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2 12:32
| 证券代码:300879 |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3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5 |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并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10:3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上午 10:30; (2)网络投 ...
大叶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12:32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和名誉 损失等损失),公司应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 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 数。 2024 年 4 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 ...
大叶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2 12:32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 出述职报告。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 召开: 2024 年 4 月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并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
大叶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2:32
| 证券代码:300879 |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5 |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在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 58 号宁波大叶园林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通 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珍金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审议、表 决程 ...
大叶股份: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2:32
| 证券代码:300879 |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3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5 |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刘水兰女士的辞职报告。刘水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 刘水兰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水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俊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 ...
大叶股份: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2 12:32
| 证券代码:300879 |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5 |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公司章 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分别审议了《关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提交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 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上市 ...
大叶股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2 12:32
| 证券代码:300879 |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5 |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