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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30123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8 12: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强化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营管理、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 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 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8 12:15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普瑞眼科医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 ...
普瑞眼科(30123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4-28 12: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 ...
普瑞眼科(301239)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欢)
2025-04-28 12:15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邹欢,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学位。 现为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资本市场会计与财务、 财务智能化等。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邹欢) 本人作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 ...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8 12: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应协助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 ...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8 12:15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师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 该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 ...
普瑞眼科(3012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8 12: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 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 相关人员; (五)公司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以上人员和机构统 ...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12: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 体制,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 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组织机构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 机构,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设董事长一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 ...
普瑞眼科(3012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8 12:15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普瑞眼科 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 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
普瑞眼科(3012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8 12: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 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 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公司经营层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