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潍柴动力(000338)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12-19 12:17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5 层 100004 12-15th Floor, China World 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电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3838 电邮 Email: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m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法律意见书 致: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 行办法》《关于规范国 ...
德尔股份(300473)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暨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2-19 12:17
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暨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申请 之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3 层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 第一节 | 声明 3 | | --- | --- | | 第二节 | 释义 5 | | 第三节 | 财务顾问承诺 7 | | 第四节 |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8 | | | 一、对《收购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8 | | | 二、关于本次收购的目的的核查 8 | | | 三、关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资格、收购能力和诚信记录的核查 . 9 | | | 四、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 12 | | | 五、对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的 | | 核查 | 12 | | | 六、关于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的核查 14 | | | 七、对收购人是否已经履行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的核查 15 | | | 八、关于收购人对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安排的核查 15 | | | 九、关于收购人后续计划的核查 16 | | | 十、关于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和持续发展可能产 ...
德尔股份(300473)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
2025-12-19 12:17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保险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 |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 致: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德迩"或"收购人")的委托,作为其收购阜新德尔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股份")股份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上海德迩认购德尔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发行的 19,081,272 股股份而编制的《阜新 ...
三元股份(600429) - 三元股份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三元德宏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025-12-19 12:1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涉及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天圆开评报字[2025]第 000232 号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范围: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 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等。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 26,851.51 万元,评估减值 2,836.52 万元,减值率 9.55%。 特别事项说明: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对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 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关于 ...
王子新材(002735)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2-19 12: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子新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王子新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王 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9,425,005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10.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9,125,801.95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11,463.79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0,914,338. ...
隆平高科(00099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2-19 12:17
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025 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转让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交易对手方中信农业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华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隆平高科转让华智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生物"或"目标公司")股权暨关联 ...
*ST东易(002713) - 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2025-12-19 12:17
法律意见书 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 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企业破产 法》《14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1 法律意见书 关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 12月19日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隆平高科(00099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隆平油料种业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2-19 12: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湖南隆平油料种业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隆平高科收购湖南隆平油 料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油料"或"目标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概述 隆平高科控股子公司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种业")拟与 诚通中信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通基金")、自然人 田志海及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 1,755.18 万元、513.42 万元、537.30 万元分别受让诚通基金、田志海及公司持有的隆平油料 49.00%、15.00%、14.33% 股权;原由公司持有的未实缴出资的 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50 ...
广聚能源(00009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9 12:17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行为,保证本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保证股东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 利。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 (四)对公司增 ...
广聚能源(0000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9 12:17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科学地进行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是股东会的执行机 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织架构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 长一人。 第四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的需要,设立战略 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