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00212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
科陆电子(0021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障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市科陆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董事会秘书为证券部负责人,负责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也可授权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有关职责。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
信维通信(300136)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14 12:47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和化 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护投资者和员工合法权益;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原则 (一)内部控制应当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 对业务处理过程当中的关键控制点, ...
信维通信(30013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08-14 12:47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股 份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50%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 50%,但依其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 ...
科陆电子(00212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 ...
信维通信(3001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12:47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 ...
科陆电子(00212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建议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 能或者不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
信维通信(3001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12:47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 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
信维通信(30013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4 12:47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 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子(分)公司的负 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以及子(分)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 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上统称"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重大错误 ...
科陆电子(002121) -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2: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高证券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司作为 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获得收益为 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 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相关规定: (一)作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