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5-12-22 10:4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丰股份""公司"或"发行人")是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密集支持纺织印染行业转型升级 纺织工业为我国传统支柱产业、重要民生产业和国际优势产业,在美化人民生活、 服务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增强文化自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高度 重视纺织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围绕"十四五"规 ...
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5-12-22 10:4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 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 定。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
海思科(00265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12-22 10:4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目 求……………………………………………………………………………………………………………………………………………………………………………………………………………………………………………………………………………………………… 1 | | --- | | 声 明 ……………………………………………………………………………………………………………………………………………………………………………………………………………………………………………………………………………………………………………… 2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 一、保荐人名称 | | 二、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3 | | 三、发行人情况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 |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 第三节 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 | 一、对本次 ...
海思科(00265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12-22 10:4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3-3-1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 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卫光生物(002880)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2 10:46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卫光生物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相关法律事项进行见证并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
新乡化纤(000949)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12-22 10:4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向 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1、为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新乡化纤控股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同意在2026年度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以及金融机 构实际要求,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的 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市场化原则履行被担保人的义务,按实际担保金额和年化 0.2%的担保费率向白鹭集团支付担保费,公司预计担保费年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含税)。 2、白鹭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
领益智造(002600)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2 10:4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源 在 师事 : - Fr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 KONG ·广州 GUANGZHOU ·西安 XI'AN 致: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935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 ...
派林生物(000403)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2 10:4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嘉源(2025)-04-931 EUM E- 3 PT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KONG · 广州 GUANGZHOU· 西安 XI`AN 致: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派林生物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嘉源 · 法律意见书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 ...
新乡化纤(000949)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12-22 10:4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 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化纤预计 2026 年度将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 集团")、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新疆锦鹭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鹭科技")、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绿 色纤维")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总额预计为 53,700 万元(不含税),2025 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 同 ...
獐子岛(002069) - 法律意见书
2025-12-22 10:46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82 号越秀大厦 2601 室 承办律师:温波/王业子 电 话:(0411)83769126 传 真:(0411)83769113 手 机:15242628727 槐法意字【2025】810 号 之 法律意见书 致: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接受獐子 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温波、 王业子,出席了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 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 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 1 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其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职精 神对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