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未合并一致行动人持股 金沃股份控股股东遭警示

未合并一致行动人持股 金沃股份控股股东遭警示 上市后首份警示函指向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300984.SZ,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控股股 东。 日前,金沃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 的警示函。相应警示函指出,金沃股份控股股东未将部分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导致该公司信 息披露不准确。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自2021年上市以来,金沃股份尚未收到监管警示函。此次为金沃股份 上市以来首次披露的警示函,警示对象为金沃股份控股股东。该公司表示,此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控股股东被警示 年报信息显示,杨伟、郑立成、赵国权、郑小军和叶建阳为金沃股份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签有一 致行动协议。 此外,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沃投资")为金沃股份员工持股平 台。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分别持有同沃投资14.04%、11.03%、9.59%、8.67%、 4.57%的投资份额,且郑立成为同沃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此后至当年12月25日,"金沃转债"累计转股约229.57万股,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