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穿透后的相关信息等
8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证监 会国际司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在公示中,证监会要求新奥股份(600803)补充说明持股5% 以上股东穿透后的相关信息、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等情况。据港交所6月16日披露,新奥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奥股份)(600803.SH)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金公司(601995)为 其独家保荐人。 二、请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充说明是否存在 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三、请补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对本次介绍上市的影响。 四、请补充说明公司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原因。 中国证监会请新奥股份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五、请补充说明公司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三家控股子公司一城一家、好买气及运途云在本次介绍上市前 后的外资股比,本次介绍上市前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一、请严格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补充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穿透后的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