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华扬联众8月25日停牌一天
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华扬联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苏同给予警告,并处以 75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的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250万元的罚款;对郭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华扬联众表示,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 订)》第9.8.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 目"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北京证监局认为,华扬联众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2021年半 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以及华扬联众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 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