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收监管函: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同业竞争等未合规披露
9月5日晚间,神火股份(000933.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 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神火股份被责令改正,公司董事长李宏伟等七名 高管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神火股份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监管处罚属于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对于市场关注的公司治理层面是否会因此出现人事变动,该人士进一步回应 称:"董事长、董秘及财务总监等核心管理人员的任职不会有变动,也不会受到影响。" 河南证监局调查发现,神火股份存在四类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 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二是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与神火股份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三是募集资金使用 不规范,部分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四是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运作存在不规范情形,影响了公司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与透明度。 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公司总经理张文章、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刘德学、现任财务总监陈光、董事会秘书李 元勋、时任总经理李仲远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吴长伟,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