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2023年,公司子公司开展的部分棕榈油、花生油、花生米、大豆贸易,有的无商业实质,有的收 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涉及收入金额2.99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1%。公司上 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 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应对上述问题开展全面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 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贸易业务的管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海 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京粮控股(000505)(000505.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 管局(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5〕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