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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拟进行协议转让
GCLETGCLET(SZ:002015) Ge Long Hui·2025-09-26 13:21

本次协议转让后,杭州鑫瑀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触发收购 人的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上海其辰与受让方杭州鑫瑀同属于协鑫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关系下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均为朱共山先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 定,本次协议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格隆汇9月26日丨协鑫能科(002015.SZ)公布,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通知,获悉 上海其辰于2025年9月24日与杭州鑫瑀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其辰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 州鑫瑀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35,176,285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5%。标的股 份的转让价格按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1个交易日标的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90%计算,双方确 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770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税前)为人民币3,478,124,309.45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