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董事:公司没有法定义务配合债委会查账
冯念一表示,华夏幸福已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廊坊中院")出具的《河北省廊坊 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廊坊中院决定受理对公司进行预重 整,并依法指定华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华夏幸福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他指出,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 债情况是临时管理人的职责,华夏幸福正在依法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资产负债情况调查等一系列预 重整工作,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 冯念一呼吁,现在正值公司预重整的关键时期,各方应实事求是,从全局利益出发考虑问题。预重整是 华夏幸福彻底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脱困发展的一次难得机会,有利于保护广大债权人及中小股东权益。 记者丨张敏 编辑丨张伟贤 11月24日,针对近期关于华夏幸福债委会要求查账的消息,华夏幸福董事冯念一回应称,为维护全体债 权人利益,华夏幸福正在依法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包括资产负债调查在内的各项工作以确保预重整 程序顺利推进,公司无法定义务配合金融债委会另行对公司开展财务尽调。 SFC 出品丨21财经客户端 21世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