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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凯新材料被出具警示函,涉未完整披露订单盈亏情况等

蓝鲸新闻11月24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 决定书显示,浙江证监局在对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但在定期报告中仅披露期货端单边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情况,未完整披露对应现货订单盈亏情况,相关期货投资损益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此外,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未审议,短期闲置 募集资金理财金额超审议额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要求。公司 董事长沈志刚、财务总监兼董秘高强、总经理肖海军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 ה 笑 00013472 | | --- | --- | | 发布机构 | 1763920629000 发文日期 | | 称 ਸ | 关于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文 륵 | 主题词 | ...